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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培育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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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培育建设

推进研讨会会议纪要

 

        2013年12月5日,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培育建设推进研讨会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召开,教育部思政司司长冯刚、副巡视员俞亚东,部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高校负责同志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相关高校工作情况汇报。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的建设目标、条件、任务、考核评价、政策保障和条件支撑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研讨,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形成了加强和促进示范中心培育建设的思路、举措。

        会议指出,中央16号文件颁布后,教育部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在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课程体系、创新教育形式、加强培养培训、强化危机干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如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对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提出新任务;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不断变化的大学生群体特征,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出新挑战;《精神卫生法》的出台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提出新要求;全国层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均衡,中西部地区相对基础薄弱;部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水平不高、培训缺乏、发展受限等。

        会议指出,要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一是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系统设计,整体推进;二是坚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服务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的培养,服务于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三是坚持从世界眼光、中国情怀、时代特征三个维度进行谋划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情况和数据,既要着眼于“世界可比”,也要注重“中国特色”,学习借鉴好的成熟经验,立足中国国情特点和当前的工作实际,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科学有效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模式;四是坚持立标准、建机制,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五是坚持超前谋划,主动建设,在创新创造中积极推动工作。

        会议指出,培育建设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是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要通过重点资助一批工作基础较好、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不断总结、探索和培育建设,力争建成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工作与成果水平领先、示范与辐射效应显著的高水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展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最新成果,引领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与探索,带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多学科、多部门、跨学校之间的协同创新,辐射推动区域和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交流、提高质量、提升水平。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培育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一是紧密围绕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这个中心目标,针对学生特点,设计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教育内容和方式。二是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这个重要前提,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生工作有机融合起来,搭平台建机制,集中校内优势资源开展工作。三是切实贯彻预防为主这个基本原则,处理好日常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的关系。四是结合学生心理发展情况和心理健康需求,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心理健康服务的伦理规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促进学生成长发展的心理健康教育。

        会议要求,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要积极发挥展示示范功能。要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持续规范发展,在体制机制、组织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辅导和咨询服务、危机干预和转介机制、科研宣传等方面建设上,在探索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载体和方式方法上,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多部门协调推进上,在服务学生成长和促进学生发展的实际效果上,要形成显著工作特色和明显工作优势。要依托示范中心建设充分展示工作制度、工作方式、工作平台、工作队伍和工作成果,在展示中为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树立标杆,形成成熟、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会议要求,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要积极发挥引领带动功能。一方面要发挥示范中心的研究功能,主动思考谋划,多出研究成果。研究既要遵循心理学的规律,也要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工作、人才培养和成才的规律,要注重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协调推进,在结合学生心理实际问题基础上多做应用、实践的研究,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引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另一方面要发挥示范中心的协调带动功能,带动更多的高校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科学发展,积极参与工作探索和理论研究,探索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

        会议要求,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要积极发挥辐射功能。要主动组织、承办国际国内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术研讨、专题研修活动;努力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实习基地,为区域和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培训和实习机会;积极承担全国或所在区域的高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题培训任务,研制相应的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深入探索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学生工作队伍和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共同开展工作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示范中心培育建设的支持和指导。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育部思政司将安排一定经费支持示范中心试点建设,示范中心所在高校要在生均基本费用的基础上,按照1:1以上予以专项增量配套经费支持,各省(区、市)教育部门要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示范中心所在高校要把建设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作为向学校党委汇报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整合学校资源和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落实好必须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扎实稳妥推进建设;学校须建设一支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专职教师与在校学生比例比不低于1:3000。二是要注重创新,形成特色。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服务学校育人中心工作,结合优势和特长,探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切实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培育工作亮点、创新工作平台、扩大工作覆盖面,形成中心的特色。三是要加强合作,协调发展。要加强示范中心之间、高校之间的合作交流,通过开展协作研究、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研究探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前瞻性、规律性的问题。教育部思政司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工作会、提交工作报告等形式,对示范中心每年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实效,培训、会务组织工作等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